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1-08

2024年

关于指纹采集的通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自2021年1月29日起对所有在韩中国签证申请人员(不含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留存十指指纹并颁发生物识别签证。 以下人员可以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三)五年

01-08

2024年

关于启用电子签证申请表和在线预约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驻韩使领馆将于2020年8月1日启用电子签证申请表和在线预约系统。 一、所有在韩中国签证申请人员(不含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均须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 (https://www.visaforchina.org)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在线预约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的时间,打印出签证预

01-08

2024年

关于降低中韩公民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中韩间文书往来,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驻韩使领馆2020年4月1日起降低中国公民和韩国公民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每份收取5000韩元(不区分民、商事)。领事认证急件费及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服务费保持不变。 单位:韩元KRW 认证类别 总费用/每份 (含税) 认证费 中国使领馆收取 申请服

01-08

2024年

关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通知

为向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申请人需到釜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驻釜山总领馆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釜山市海云台区佑洞1408号(MARINE CITY 2路3

01-08

2024年

重要通知(2018.7.31)

自2018年8月20日起,中国驻韩国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业务将交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以下简称签证中心)。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向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中国公民仍可选择直接向中国使领馆递交认证申请。 二、签证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收费、发证、咨询等业务,不参与认证审批,申请人提交
Total 35 items 7 pagesFirst<1234567L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