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工作
以下为需上传的材料:
(一)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首页。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上传数字照片(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规格要求请点击此处了解),得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到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时携带一张纸质照片。如上传后系统提示照片不合格,请尝试几次后根据网站提示完成填表流程。
(三)合法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上传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如枫叶卡、工作许可、学习签证)。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上传原中国护照首页(现场递交时需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原中国护照首页及目前使用的加拿大护照首页复印于一页纸上的复印1份)。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上传原护照首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上传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属于下列情形的华裔人士首次申办须额外上传:(若任意一项无法提供,请另纸说明)请注意:如办理过中国签证,并能上传上次签证的,下列材料无需再提供。
一、出生在境外的申请人,须上传:
1、含有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纸;
2、出生时父母双方护照首页,父母双方永久居留证件(如枫叶卡)正反面。
3、父母双方现在的护照首页。
二、出生在中国曾持有中国护照,后随父母移民入外籍的申请人,须上传:
1、原中国护照和现外国护照;
2、有父母信息的出生纸;
3、父母双方护照首页,父母双方枫叶卡(如有)正反面。
(六)其他支持性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Z字签证申请材料相关内容
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国家或地方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3、国家或地方外国专家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6、文化部签发的《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
7、文化主管部门关于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书。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一)邀请函可以是照片或PDF文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四)本中心仅接受e-transfer或加拿大Debit卡支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