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证中心

一、签证中心的设立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外人员往来日趋频繁,赴华签证申请量急剧增加。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国驻外使领馆采取了很多措施改进签证服务质量,但受到人员、场地等诸多客观条件限制,仍未能达到理想状况。近年来,世界上不少国家的驻外使领馆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并引入签证申请中心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因此,一些签证量较大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决定引入签证申请中心这一新的模式。

截至目前,我们已相继在欧洲、亚洲、大洋洲和北美洲设立了数十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为申请中国签证的各国人士提供优质服务。

二、签证中心的服务范围

签证中心是依照驻在国的法律注册、运营的服务性商业机构,也是经中国使领馆认可并提供与中国普通签证申请相关的事务性服务的机构。但它不是中国使领馆的延伸机构,不具有官方性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接待申请人,按照使领馆要求整理各类签证申请材料。

(二)为申请人提供有关中间事务性服务,包括基本信息录入、在签证中心和使领馆之间传递护照、签证和申请人资料等。

(三)按照使领馆的要求代收代缴签证费、签证加急费或特急费,代使领馆把护照与签证发还给申请人。

(四)及时按使领馆要求发布有关签证信息,并通过网站、接待大厅咨询台、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回答申请人咨询,提供相关帮助。

(五)根据使领馆要求为申请人提供其它必要服务。

三、签证中心的服务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越。为方便申请人前来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签证中心一般设在交通便利的市区高档写字楼内。

(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签证中心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开设网站,提供详细的申请信息以及网上咨询、网上填表、网上状态查询等服务。

(三)申请人等候时间短。签证中心在接待大厅设置叫号机,同时提供网上预约申请服务,能够有效缩短申请人在签证中心的等候时间,确保良好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

(四)人性化服务。签证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接待大厅开设足够多的窗口,并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申请人,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为旅行社、残疾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安排专门窗口。在接待大厅内设接待室,以接待贵宾或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申请人。另外,签证中心还通过宣传折页、张贴画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办证须知,利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回复有关中国签证申请的咨询。

(五)接受邮寄申请。许多签证中心还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提供邮寄申请服务,以满足交通不便的申请人的需求。

(六)实时监控服务质量。签证中心的业务处理和综合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全球网络化管理,可实时监控各签证中心的运行情况和服务水平,实时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处理各类紧急状况。

四、签证中心的运营公司

本签证中心由在比利时注册的CITS V SERVICE (BELGIUM) S.R.L.公司负责具体运营。签证中心的运营将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五、签证中心的商标

签证中心所使用的  和  标识系在比利时依法核准注册登记的注册商标,受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商标权人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在为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本签证中心真诚地提醒您:在递交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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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No. 109 Rue Neerveld, Woluwe Saint-Lambert 1200,Bruxelles
 办公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比利时和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时间:        上午9点至下午3点
 取证时间:        上午10点至下午4点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 775 088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传真:02 775 0880
 电子信箱:         
brusselscenter@visaforchina.org

关于签证中心

一、签证中心的设立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外人员往来日趋频繁,赴华签证申请量急剧增加。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国驻外使领馆采取了很多措施改进签证服务质量,但受到人员、场地等诸多客观条件限制,仍未能达到理想状况。近年来,世界上不少国家的驻外使领馆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并引入签证申请中心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因此,一些签证量较大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决定引入签证申请中心这一新的模式。

截至目前,我们已相继在欧洲、亚洲、大洋洲和北美洲设立了数十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为申请中国签证的各国人士提供优质服务。

二、签证中心的服务范围

签证中心是依照驻在国的法律注册、运营的服务性商业机构,也是经中国使领馆认可并提供与中国普通签证申请相关的事务性服务的机构。但它不是中国使领馆的延伸机构,不具有官方性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接待申请人,按照使领馆要求整理各类签证申请材料。

(二)为申请人提供有关中间事务性服务,包括基本信息录入、在签证中心和使领馆之间传递护照、签证和申请人资料等。

(三)按照使领馆的要求代收代缴签证费、签证加急费或特急费,代使领馆把护照与签证发还给申请人。

(四)及时按使领馆要求发布有关签证信息,并通过网站、接待大厅咨询台、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回答申请人咨询,提供相关帮助。

(五)根据使领馆要求为申请人提供其它必要服务。

三、签证中心的服务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越。为方便申请人前来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签证中心一般设在交通便利的市区高档写字楼内。

(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签证中心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开设网站,提供详细的申请信息以及网上咨询、网上填表、网上状态查询等服务。

(三)申请人等候时间短。签证中心在接待大厅设置叫号机,同时提供网上预约申请服务,能够有效缩短申请人在签证中心的等候时间,确保良好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

(四)人性化服务。签证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接待大厅开设足够多的窗口,并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申请人,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为旅行社、残疾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安排专门窗口。在接待大厅内设接待室,以接待贵宾或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申请人。另外,签证中心还通过宣传折页、张贴画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办证须知,利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回复有关中国签证申请的咨询。

(五)接受邮寄申请。许多签证中心还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提供邮寄申请服务,以满足交通不便的申请人的需求。

(六)实时监控服务质量。签证中心的业务处理和综合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全球网络化管理,可实时监控各签证中心的运行情况和服务水平,实时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处理各类紧急状况。

四、签证中心的运营公司

本签证中心由在比利时注册的CITS V SERVICE (BELGIUM) S.R.L.公司负责具体运营。签证中心的运营将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五、签证中心的商标

签证中心所使用的  和  标识系在比利时依法核准注册登记的注册商标,受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商标权人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在为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本签证中心真诚地提醒您:在递交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服务协议